史明德大使出席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六届研讨会

7月18日,史明德大使出席在德国萨尔州举行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16届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德联邦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部长马斯、德国驻华大使柯慕贤及中德双方8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史大使在开幕致辞中指出,中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短短几十年内,中国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法治建设的历程。中国重视参考包括德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经验,并根据本国国情予以借鉴。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机制是中国迄今为止同西方大国之间法律领域的少有的对话机制之一,是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德双方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研讨会、组织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在法治建设、治国理政等方面进行了坦诚、友好、富有成效的交流,不仅加深了对法律制度的相互了解,也加深了对法律制度所折射的国情和民情的了解。

 中德法治国家对话始于2000年两国政府签署的《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16年来,两国在法律领域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本届研讨会主题是“互联网时代消费者保护的规制体系和机制”,来自中德两国的政府官员、法官、律师、专家和学者围绕网络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消费者数据保护、纠纷解决等议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深入交流和研讨。研讨会结束后,宋大涵主任与马斯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实施计划(2016年-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