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环保创新照进经济增长 中德“同路”推技术合作

 

德国在欧洲是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同时也是环境和气候保护领域的领跑者——德国经验再次证明了经济增长可以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目前在经济发展进程中,中国已经认识到环境要素不再低成本,也正在努力推进环境治理,并带动环保产业创新升级。

作为中德创新伙伴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4月28日,德国大使馆联合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北京举办了题为“环境创新——中德共塑”的环境会议,与会者超过150人,其中更有60多位中德企业高级代表。

你怎么看中国目前面对的环境治理问题?

德国驻华大使柯慕贤(Michael Clauss):面对工业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去工业化,比如英国,现在工业生产总值占GDP的9%。二是依靠技术创新,实现可持续的工业增长,这是德国的道路。上世纪60年代,德国曾面临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后来,鲁尔区和德国东部一些地区发力,自1990年起有害物的排放减少了60%以上。这依赖于德国运用先进的节约资源的生产工艺,这些工艺植根于设备制造、汽车行业、化学工业等一切工业领域。

德国的环境技术在许多领域是世界领先的,如过滤、测量和控制技术、节能技术、回收技术及在废物处理、水资源管理和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领域的技术。德国在世界环保技术市场中所占份额达到14%。德国的环境技术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占到市场份额的90%。中国也是工业强国,十分依赖工业,不可能走去工业化道路,与德国处境相似。

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中国的城镇化到2014年达到了54.7%。在13.4亿人口中,包含着7.3亿的城镇人口。中国的城市100万人口以上的有40个,1000万人口以上的有6个,500万人口以上的有21个。这么多人口面临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如何解决发展问题,如何解决以人为本问题,如何解决环保问题,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

过去三十年,中国依赖于土地、劳动力和环境的低成本,走到今天,形成了“世界工厂”。到工业化发展中后期,低成本的旧常态如何向新常态转变,是每一个城市面临的紧迫问题。

过去城市的发展依靠工业化,把工业化放在主导地位。德国是世界上制造业发展最为发达的国家,工业比重仅占GDP的23%,服务业比重是工业的接近3倍,一些发达国家的工业比重已经是服务业比重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可中国有些地方城镇化进程达到80%,工业依然占主导地位,在转型过程中,依旧把工业放在重要位置。

环保问题从技术上来说要讲清洁能源、清洁技术、环保材料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调整城市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拓展城市发展包容性,走以就业为主导的发展路径。

研究环保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调整中国各级政府官员的城市发展观。把旧常态向新常态的转型过程融入到发展实践中,在这方面向德国学习经验,不仅是城市治理和创新经验,也包括大量的清洁技术、先进的生产理念等经验。毕竟中国经济经历高速增长只有30年,德国经历了上百年的过程。2014年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在成都提出中德城镇化的未来合作。城镇化合作中,把环境作为重要的议题来研究实践,推进中德城市间、企业间、企业与城市间的合作,把城市化的理念通过低碳生活方式付诸实践。

在环境保护的立法和监督实施方面,中国取得了什么进展?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作为负责环境资源立法监督工作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新的《环境保护法》已经在2015年1月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的修改几乎借鉴了世界上所有先进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还特别采纳了多项严格的行政强制措施,诸如按日计罚、政府责任追究、企业污染责任申报、公告责任,进一步明确了破坏环境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中国在推进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进程。《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这次修改进一步完善并加强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如补充和完善了联防联控、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公众参与等重要制度。《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本届全国人大环资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承担了对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牵头起草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任务。

我们正在研究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德国在促进物质循环利用方面有许多先进成熟的立法经验与成果,我们关注德国的《物质闭路循环与废物处置法》及其法律体系。

在监督法律实施方面,为了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本届环资委成立后开展了第一项监督检查工作,即是对《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有三个副委员长参加,组成六个检查组,奔赴十余个地方,发现了法律实施中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也为未来修改这部法律奠定了基础。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法制建设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中德两国在这两方面有许多合作空间。

环资委也加强了对环保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2015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重点。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2014年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等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64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1.1%,其中三大重点区域分别下降12.3%、10.4%、10.6%;有效地推动了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样污染物比2013年分别下降了2%、2%、2%、6%以上。

4月16日,备受关注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批准正式发布,预计将拉动我国GDP增长约5.7万亿元,带动环保企业新增产值1.9万亿元,其中直接用于购买环保产品和服务1.4万亿元,间接带动环保产业增加5000亿元。建筑业、农林渔牧、交通运输、仓储、批发零售等一系列产业都将受益,体现了环保产业渗透性强、对经济拉动显著的特点。

如何理解环保领域各项立法对产业的带动?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被称为“环保三大战略”,将为中国环境保护带来质的提升。

据测算,环保三大战略涉及的环保投资超6万亿元,将带来环保产业爆发式增长。拥有先进技术的环保企业将成为市场主体,这将激发各环保产业主体加大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工程业务的投入利用。环保三大战略将成为环保产业发展的热点,甚至成为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新经济增长极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

截至2015年,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产值将突破8000亿元,三大战略将推动政府思维模式、管理方式、产业发展方式和市场竞争方式的转变。而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将有助于吸收社会资本进入环保产业,有利于激发环保市场的活力。

中德两国已经在废弃物处理、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展了合作,如中国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相当一部分采用了德国的马丁炉技术。环保企业是环境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希望企业家进一步肩负起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核心技术的研发,挖掘提高污染治理市场空间,关注清洁生产和废物循环综合利用能力,大力合作发展环境服务。

(来源: 经济观察报)